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 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按比例赔付。参合人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不含住院补偿起付线)超出12000元以上,在12000-52000元的部分按50%赔付;52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赔付,补偿额度暂不设封顶线。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
- 进一步做好大病保障和大病保险工作。继续做好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工作,并完善与新农合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好新一轮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投标工作,支持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连合管办〔2016〕7号 - 除方案中规定的住院管理病种外,将尿道下裂、苯丙酮尿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等六类重大疾病纳入住院管理病种范围。对住院管理病种中属于农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病种不设起付线,三级补偿标准仍按照70%比例补偿;其他住院管理病种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补偿标准全部纳入补偿。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卫发〔2016〕4号 - 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扩大门诊统筹基金规模,规范慢病门诊补偿办法,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报销比例,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工作,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 关于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管理的通知
- 将儿童(0-14周岁)苯丙酮尿症纳入我市新农合门诊重大疾病管理,治疗苯丙酮尿症专用的低苯丙氨酸食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每人每年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万元,限额内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补偿,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市儿童苯丙酮尿症定点医院。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