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来源:南京市卫生局网站 浏览次数:3657
各区卫生计生局,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和南京市综合医改试点方案要求,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新农合制度运行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与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与质量,推动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事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一、主要指标
(一)新农合人均筹资不低于850元,参合率不低于99%。
(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实际补偿比进一步提高。
(三)达到省定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站(卫生室)比例分别达到92%和90%以上。
(四)基层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比2015年提升1个百分点。
(五)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不低于70%。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年度更新率达到90%以上。
(六)按照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7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左右。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均为90%以上。
(七)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
(八)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九)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任务完成率以区为单位达100%。
(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5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以提高参合人员实际保障水平为重点,提升新农合制度水平,规范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保障参合群众最大程度受益,全面推进省级联网医院“六统一管理”,深化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1、提高并统一新农合筹资标准。以区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850元,其中个人缴纳230元。
2、全面推进转外就医联网“六统一”管理。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各区新农合平台尽快与省平台对接。开展综合应用试点,支持网上会诊与转诊、预约住院和挂号,联网医院服务评价,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实现居民身份证、健康卡和多种支付的应用服务。推进全市范围内跨统筹区在补偿标准、转诊管理制度、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补偿结算办法、信息平台“六统一”管理,加快实施商业保险机构在省、市级联网医院驻点服务,逐步实现转外就医管理服务和结报一体化。
3、深化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开展门诊总额支付、住院按单病种和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外费用全报销的住院病种,有条件的力争实行全免费,并向二级公立医院推广。新农合支付政策向基层签约、门诊慢性病等倾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以上,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
4、进一步做好大病保障和大病保险工作。继续做好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工作,并完善与新农合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做好新一轮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承办机构招投标工作,支持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5、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省、市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稳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以提升城乡居民对基层服务的依从度为重点,立足“健康守门人”基本定位,强化政策措施的有效激励作用,加强能力建设,拓展服务项目,努力提高基层首诊比例。
6、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壮大基层资源总量,加快形成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新机制。
7、大力推进基层契约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激励政策,立足于防治结合、健康管理和个性化签约,扩大省级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单位。在涉农区全面推进乡村医生签约工作。会同市人社、物价等部门合理调整社区康复、居家护理的收费标准与医保政策,主动对接南京地区各大医院,建立“签约医生服务联盟”,对基层转诊的签约人员实施预约挂号优先,促进病人有序规范下转社区康复工作。组建网上专病管理社群,指导疾病防治。探索“医养一体化”,开展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医养融合服务。
8、培育基层特色科室。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继续开展示范卫生院、卫生室等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评审工作。加大技术准入、药品配备、资金投入、对口支援等政策扶持力度。定期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着力提升质量管理与技术水平。创建省级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6个,市级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20个。
9、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重点推进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绩效工资等改革任务,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激发基层活力。积极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强化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评价,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建立基层报表制度。
10、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骨干遴选计划。继续组织好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务实进修”和乡村医生实用技能进修。组织开展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护理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训。依法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探索择优选聘村医进编管理。探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鼓励退休医护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全面启动乡村医生三级医院实用技能进修工作,选择鼓楼医院、第一医院两所三级综合医院和市中医医院作为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进修基地。根据国家、省卫计委的部署,联合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能竞赛,评选优秀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全科服务团队。
11、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以医防结合、健康管理、电子健康档案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以及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等内容为重点,推进信息化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有效部署与应用。会同市卫生信息中心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应用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完善方案。
(三)大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以增强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感受度为重点,强化项目实施绩效管理,鼓励探索创新,提高服务规范程度,做细做实服务项目。
12、提高项目补助经费标准。将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72元以上。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督导检查项目经费落实情况,人员经费支出50%左右。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年度考核结算。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提标部分,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并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
13、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符合要求。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拨付项目资金,调动多方面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积极性。修订完善《2016年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关注健康管理绩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考核,积极做好国家、省考核迎查工作。
14、加强项目技术支撑。完善市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和项目考核专家库,做好师资培训,加强项目指导、基层培训、业务监测和工作督导。鼓励和引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下基层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业务条线报表数据比对,通过综合技术服务平台,强化紧密联系。
15、增强项目实施效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广泛开展多形式新媒体宣传,确保项目工作居民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提升居民感受度。强化区级绩效考核主体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市级绩效考核,落实问题跟踪与整改机制,做好国、省考迎查准备。
(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16、继续深化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市、区、街、村四级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推进妇幼健康联合体建设,落实《关于实施妇幼健康项目分级服务制度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服务制度。
17、继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卫计委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和计划生育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年内5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省定标准。推进栖霞、江宁、六合等区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工作,迎接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继续做好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建设工作。推动各级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增加产儿科床位,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18、继续做好妇幼基本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女“两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加强项目办公室建设,做好项目指导和督查,落实好绩效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利用率和满意度。
19、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预期范围内。进一步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强化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控制出生缺陷发生。
20、依法强化服务监管。按照《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要求,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检查、指导和督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管理。
21、做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和爱婴医院复核活动为抓手,强化服务和质量意识,推动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改善。
22、做好对母婴生活照料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指导协会加快制定行业管理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