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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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关于印发《无锡市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关于印发《无锡市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精神卫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精神卫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门诊诊察费(儿童专科晚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5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门诊诊察费(儿童专科晚间)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2017年度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差别化筹资。淮安区、涟水县人均筹资标准为30元;淮阴区人均筹资标准为32元;洪泽区、金湖县、盱眙县人均筹资标准为38元;清江浦区(工业园区)人均筹资标准为40元;开发区人均筹资标准为48元。
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无锡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配合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实施农村贫困人口9项大病专项救治,依托国家建立的救治信息登记系统,对救治患者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国家部署和政策,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光明工程,免费救治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
南京市江宁区2017年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继续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作。参加对象为年度内所有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年人标准为39元,在年人基金标准中提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区合管办另行制定。
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2017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市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和开发区等功能区)人均35元,县(市)人均30元,可在新农合基金中划拨,或在新农合年度筹资时一并向参合农民筹集大病保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