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推行方便群众就医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政办〔2013〕66号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6日]
积极开展择日住院患者付费制度改革。新农合定点医院要结合20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将择期手术住院患者院前检查的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大试点范围。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6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措施的通知细则
嘉峪关市关于新增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为了鼓励和支持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展新业务,促进医疗技术服务质量,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经研究决定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恶性肿瘤介入化疗或栓塞术等9个单病种,并调整精神病等4个单病种付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关于调整酒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关于调整酒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1日]
救助对象。是指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口,参加新农合、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以及其他经民政部门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生活困难家庭成员重特大疾病患者。拓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将尿毒症、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种重特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
恩施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将参保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以及城镇未从业妇女、农村妇女孕产期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恩施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建立健全儿童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提高0-14周岁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行按病种付费,加快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到2015年,基本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服务方便快捷、适度普惠的医疗救助制度。
霸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报销补偿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扩大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病种范围。
关于开展城镇从业人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包括重大疾病范围、申报程序、待遇标准、费用结算等的规定。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参保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给予再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不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不设最高支付封顶线。根据自付费用高低分段确定赔付比例,按照超额累进方法分段计算赔付,自付费用越高赔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