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来源:廊坊市卫生局 浏览次数:4444
霸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报销补偿水平。一是提高报销封顶线。参合农民在参合年度内,每人每年可获得的累计补偿限额由7万元提高到9万元。二是提高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产妇,正常产补助标准由每次200元提高到300元,剖宫产补助标准由每次300元提高到500元。三是提高了住院报销补偿比例。乡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由85%提高到88%;县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由75%提高到78%;市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由65%提高到68%。四是扩大重大疾病提高保障水平病种范围。在原有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6大类14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增加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共12种重大疾病,实行提高保障水平试点,确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