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北戴河区开展14种大病救治补偿工作
-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切实减轻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使农民不再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北戴河区从2013年开始,对肺癌等14种大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文〔2013〕82号 - 每人每年大病商业保险基金30元。大病补偿按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计算,自付费用起付线为6000元,补偿封顶22万元。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文〔2013〕82号 - 省上确定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种大病补偿政策,按市卫生局《三明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明卫〔2013〕16号)执行。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 东莞市大岭山镇出台农(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及身故补助暂行办法
- 重大疾病救助:经市级三甲以上医院明确诊断为《办法》规定的30种重大疾病之一的该镇户籍农(居)民,且属于初次发病的患者,一次性给予4万元资金救助。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 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龙政办〔2013〕88号 - 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普查普治,逐步提高妇女儿童精神卫生服务水平。继续落实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免费妇女病检查工作。加大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专项投入,逐步扩大免费检查覆盖范围,落实乳腺癌、宫颈癌患者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