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试点工作的通知 - 保险赔付不设门槛。针对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剩余个人自费部分直接进入商业保险报销,报销比例达到80%,具体由县市根据资金情况与保险公司商定。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 关于明确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核定和待遇享受起始时间的通知
- 用人单位为新增职工按时并足额缴纳三项保险费的,其待遇享受起始时间分别为:自缴费次月1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 地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
- 对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免费适配。制定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强化辅助器具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4日]
- 嘉峪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 嘉峪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3日]
- 嘉峪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 嘉峪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