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政办〔2013〕71号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为减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2013]22号)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特定病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
各类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应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选定市内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放、化疗;参保人如需变更就诊医院的,应到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办变更就医医院备案手续,经备案后,才能到变更后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放、化疗,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精神分裂症、癫痫等重性精神疾病纳入我省大病医保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记者从省卫生厅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公益宣传主题活动上获悉,目前,全省精神分裂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6种疾病精神患者约达38万人。今年,我省将通过国家项目为近2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用药、住院等免费治疗,还将把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到大病医保新政中。
关于扩大福建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
闽卫农社〔2013〕57号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卫政法发[2012]74号),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我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
在全区所有新农合统筹地区将鼻咽癌、肝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4个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全面推开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沾益县将农村重性精神病等24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试点范畴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8日]
纳入大病保障试点范畴的上述24种疾病实行单病种管理的,在省市级定点治疗医院(分别由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按照规定的临床路径治疗的前提下,实行限价定额补助或者限价按70%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由治疗医院给予即时结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8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雄市做好特殊疾慢性病审批管理改革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8日]
楚雄州内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患有特殊疾病、慢性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贵州省细化农村居民大病保险 新农合五种情况不予报销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7日]
新出台的《贵州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试行)》,从五个方面对新农合大病报销的禁区进行细化。这五个方面为:需要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违反法律法规类、服务项目类等。具体为,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职业病、工伤、车祸等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