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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县将农村重性精神病等24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试点范畴

  根据《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105号)要求,自2013年4月10日起,沾益县将0—14周岁(含14周岁)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农村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共计24种疾病纳入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范畴,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平均补助标准不低于70%。
    纳入大病保障试点范畴的上述24种疾病实行单病种管理的,在省市级定点治疗医院(分别由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按照规定的临床路径治疗的前提下,实行限价定额补助或者限价按70%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由治疗医院给予即时结报。若上述疾病未能纳入单病种管理的,仍按普通疾病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