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8日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 浏览次数:3992
今年1月1日起,楚雄州内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到3月底,楚雄市共受理特殊疾病、慢性病申请3650人次,审批办理符合条件的2625人的特殊疾病、慢性病申请。特殊疾病、慢性病的审批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改变了参保人员先垫付后报销的结算方式,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欢迎。
根据相关规定: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6个病种为特殊疾病;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肺气肿等13个病种为慢性病。患有特殊疾病、慢性病且符合准入标准的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统筹年度内6月30日及以前批准的特殊疾病、慢性病患者的年度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7月1日及以后批准的,年度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
楚雄市特慢病准入评审组每季度审批一次,对符合准入标准的给予办理《楚雄州医疗保险特殊疾病、慢性病就诊证》,从批准次月起享受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门诊医疗实行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