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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病医保2013年起付线不高于1万

  2013年,云南省大病医保新政在昆明、曲靖启动试点,云南省的原则是,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5元左右,实际报销比例一半以上,上不封顶,2013年起付线不高于1万元。

  医保参保人员全员纳入

  云南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居民全部纳入到大病医保范围,且无需单独缴费,据《云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资金将分别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全额划出。优先用结余基金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无结余的,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资金来源。

  虽然规定了起付线统一原则,但具体要考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及当地居民收入间的差额,由各州、市确定。起付线为报销门槛,线下的费用将由个人承担。

  50%的实际报销比例是云南的底线,这一比例将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不设封顶线。

  公开招标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云南的大病医保,由政府制定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要求,公开招标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原则上一个州市由一个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保险机构除具有一定资质外,还须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并发挥其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云南将完成居民大病保险结算系统建设,完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督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承办资格,并依法追责。(记者赵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