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子洲县城乡低保规范调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力度,确保低保资金的公正、有效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进全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为了贯彻落实好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确保其生活环境舒适宜人。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大病保险筹资、支付比例、标准等信息。
关于对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4日]
提高补助封顶线,扩大大病保障病种,提高保障水平,调整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1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大病统筹救助基金报销 90%。
关于调整杨陵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救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城乡低保对象、患特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保部门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65%比例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万元。
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医疗救助定点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临渭区结合全省重特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按个人承担部分65%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和部分门诊慢性病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宝市人社发[2014]33号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提高城镇职工大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部分慢性病门诊起付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陕政办发 〔2014〕4号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1日]
应急救助对象、范围、基金管理等信息。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下调大病互助基金支付门槛,减轻统筹金压力,减少大病基金结余总量。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4万元,大病互助基金支付起点由5万元下调到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