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对象认定、申领程序等。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 陕西省已经明确三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式标准
- 资助参保参合、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三种救助方式的具体标准和比例。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30日]
-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 重度残疾人资格认定、补贴标准、形式、申领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 陕西省明确三种医疗救助方式标准
- 门诊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门诊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单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