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西安市医疗救助办法(试行)
- 含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方式、标准、审批程序、筹资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 今年起陕西省贫困家庭普高学生每年补助2000元
- 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救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行临时救助和补助。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6日]
-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 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政府全额出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救助、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户,再进行临时救助和补助。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5日]
- 医疗救助申请及审核审批程序
- 含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审批、救助标准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 大病就医提取公积金
-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和事故、灾难费用,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及办理材料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