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8日]
临时救助对象及程序分类、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方式等信息。
韩城9月起将实行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1日]
重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基本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韩城市上年度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大病保险补助按照《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封顶线为 30 万元。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形式、申领程序等信息。
我市下半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大病保险执行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30日]
对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实施门诊救助,大幅提升住院救助标准。降低因病致贫家庭救助门槛,按30%比例救助,年度封顶线为2万元。
我市下半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大病保险执行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30日]
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市上将落实资金、执行新的救助标准。对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中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救助比例上浮10%。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临时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方式和标准等。
陕西三项制度防止城乡居民因病致贫 大病保险参与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2016年开始大病保险首段起付线降低50%。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进入大病保险范围的,其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的具体政策。
宝鸡市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7日]
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新农合报销时,在上年度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城乡居民大病首段保险起付线还降低50%。
关于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为切实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子洲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