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铜川市建立临时救助标准 最高可领取8000元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根据救助对象类型及困难程度,将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七级,含具体分级条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方式、标准等信息。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对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要及时提供医疗救助保障。进一步加大“一站式”医疗救助力度,增加住院救助“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拓展“一站式”服务救助对象范围。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做好资助参合参保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
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符合住院条件的设立家庭病床,参照住院标准承担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费用,家庭病床费用计入本人当年住院医疗费用,不突破年度最高封顶标准。参保居民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累计报销一次,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执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共设置20个病种。
2015年西安市社会救助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包含各区县医疗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标准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保障对象、期限、范围、水平、方式等。
陕西大病保险年底前覆盖所有城乡参保人群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年底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赔付起付线均为1万元,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再报销50%;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60%补助;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补助,且报销不设封顶线。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含大病保险统筹、保障水平等信息。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住院及门诊大病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的范围等信息。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规定个人负担部分的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疗费用的二次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