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 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同时取消一档和二档的划分。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宜宾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 我市医改又有新“动作”
- 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展到24类,重特大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要达到70%。取消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建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在本地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实施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 关于做好2016年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6年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 明年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扩为50种
-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调整扩大为50种。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