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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将泉州市第一医院等医院列为新农合重大疾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救治定点医院的批复
闽卫基层函〔2015〕450号

漳州、莆田、龙岩市卫生计生委,泉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增加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为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定点救治医院的申请》、《莆田市卫生局关于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列为省级血友病新农合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请示》、《龙岩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将龙岩市第二医院确定为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和血友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请示》、《泉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泉州市第一医院、解放军180医院纳入新农合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定点救治医院的请示》收悉。

经组织临床专家现场评估,泉州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龙岩市第二医院、解放军第一八〇医院在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符合新农合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定点救治医院的要求,具备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临床治疗的能力;泉州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龙岩市第二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在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符合新农合血友病定点救治医院的要求,具备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血友病)临床治疗的能力。

经研究,同意将泉州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龙岩市第二医院、解放军第一八〇医院列为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解放军第一七五医院、龙岩市第二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列为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血友病)救治定点医院。

请各地按照定点医院的有关要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新农合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