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含门诊转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设置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普通住院的,支付的起付金额逐次递减,最低不超过起付标准的50%。持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承担一次住院起付金额。起付标准的金额根据医院的级别、类别确定。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部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困难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
- 认真落实好现有医疗保险政策,让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依法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对于医疗负担重、影响基本生活的患病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按规定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帮助;要充分利用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帮扶资金,对患大病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给予重点帮扶,对农民劳模给予适当照顾。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
- 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民政、卫计、人社部门要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明确医疗救助适用范围,因地制宜地确定救助标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 九龙坡区突出“建机制”服务困难群众
- 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三类人员,凡患重大疾病生病住院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200元的“重大疾病关怀礼包”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罹患重病后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特别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