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永川区孤儿全部纳入重大疾病免费参保范围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6日]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团体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开始投保,永川区孤儿全部纳入免费参保范围。
朔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因重大疾病、遭遇突发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属临时救助对象,含申请流程信息。
印发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按照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设定,具体为:一档15000元,二档10000元。
关于建立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
榕人社保〔2013〕232号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从2013年1月1日起,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
牟定县6年减免新农合医疗补偿1.6亿元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4日]
将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及时提高新农合减免补偿标准。2013年省州和县、乡定点医院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60%、80%和90%,“参合”农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
市民政局出台意见规范全市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一是根据豫民文〔2012〕327号通知要求,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各县(区)不得擅自突破政策规定,随意扩大保障面。(1)具有我市户籍;(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或二级视力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一级听力残疾、言语残疾);
丘北县总工会完成全县单亲及困难女职工调查建档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重点调查在职、离退休的女职工本人因丧偶、离婚或其他原因离异造成单亲至今未再婚的;在职、离退休女职工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癌症、瘫痪后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因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将大额医疗保险缴费额由80元/人·年调整为120元/人·年。将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80%调整为90%,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调整为24万元。
关于做好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等15类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患者实际减免费用(即住院总费用减去个人自付费用)与新农合基金支付金额不相等时,统一以新农合基金支付金额计入患者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
扬州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扬卫基妇〔2013〕27号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9日]
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效提高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切实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和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改社改发[ 2013]134号),结合我市新农合运行情况,特制定扬州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