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将地中海贫血中重型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成年人报销封顶线;儿童重大疾病和门诊的累积封顶线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关于印发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关于印发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将提高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0日]
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600元至1万元的部分补助30%,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补助70%,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补助90%。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待遇的通知
榕人社保〔2013〕265号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9日]
从2013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赔付范围为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符合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理赔比例为90%。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3〕47号)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9日]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6〕6号)规定,指定定点医院,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在经费结算时对医院的服务和床位费应给予优惠或减免。
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和完善北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取消《方案》中“一年内可补偿的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1元以上的,属重大疾病,按70%比例补偿”内容。一年内可补偿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1元的,仍按该机构的新农合普通住院补偿比例报销。 二、执行新农合转诊制度,一县三区参合病人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要到所属县区合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具体按《方案》中的转诊规定执行)。
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具体条例。
我市将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开展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重大疾病保障的待遇水平是:政策范围内(包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住院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到90%。其中,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实行单病种费用包干。
曲阜市新农合二次报销补偿达160万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5日]
参合农民因20种重大疾病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按照70%比例报销后,保险公司再对个人负担费用中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二次报销,个人担负合规费用8000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17%,80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