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因工(公)致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盘人社发[2013]104号 - 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被评为1-4级的护理费标准:被评为1级伤残的,其护理费标准为1415元;被评为2—4级的,其护理费标准为1132元。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4日]
- 关于建立盐城市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补充保险的通知
- 保险期内,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治疗的,可给予每年最高90天的医疗补助。一般疾病的,每天每份补助标准为25元;五种大病的每天每份补助标准分别为:恶性肿瘤,50元;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50元;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II型),50元;重型精神病,40元;脑血管意外(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60元。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3日]
- 扩大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缓解困难群众治病难
- 扩大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缓解困难群众治病难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3日]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实施办法的通知 - 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可以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1日]
- “深圳潮青心莲心”先心病儿童救助(汕尾站)正式启动
- “深圳潮青心莲心”项目于2012年12月12日在深圳正式启动,汇聚深圳潮青会200万元的爱心善款,面向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深圳五地,为100名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提供免费筛查及医疗手术救助。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