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5日 来源: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浏览次数:3738
为了减轻农民群众大病医疗负担,有效地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3年3月开始,曲阜市进一步扩大了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将国家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全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同时,从新农合基金中每人拿出 15元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参合患者可以获得二次补偿。
按照文件规定,参合农民因20种重大疾病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按照70%比例报销后,保险公司再对个人负担费用中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二次报销,个人担负合规费用8000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17%,80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3%。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达到20万。
20种大病是指省规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为了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报销,商业保险系统与新农合报销系统实现对接,参合农民在市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经新农合直报后,商业保险再给予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避免了返乡报销的繁琐程序,深受群众欢迎。自试点以来,曲阜市商业保险共报销重大疾病1176例,报销16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