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1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民政局 财政局 关于印发《临汾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0日]
重大疾病患者和家庭属于临时救助对象,含临时救助标准等信息。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
宁政〔2013〕14号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9日]
临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形进行救助:1.因医治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等。
潍坊市滨海区多措并举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将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障范围,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经过新农合补偿后,剩余的合规费用,再由商业保险机构给予二次补偿,最高可以报销30万元。   
关于提高部分病种统筹基金支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抚顺市提高部分病种统筹基金支付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确定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子宫癌、肝癌、胰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20种疾病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提高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拉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供养对象参加本市农牧区医疗制度的费用由其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担。供养对象看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市农牧区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予以全额保障。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本自治区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在相关费用计算准则后,住院医疗救助费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额给予救助,不同种类的救助对象最高限额分别是3万元、15000元、12000元、6000元。
雅安市民政局出台通知,全面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救助病种在原有救助基础上增加了尿毒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失代偿期肝硬化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或合作医疗报销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