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相对统一医疗救助标准,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有机衔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将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取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7日]
-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着力规范临时救助,积极稳妥开展“救急难”工作。 提高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 包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缴费标准及享受待遇,我市职工和居民普通病门诊统筹和特殊慢性病门诊、重大疾病门诊能享受哪些待遇等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7日]
- 关于征求《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个人对象: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对因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赔偿金、保险赔付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照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最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 关于印发《宜昌市民政系统2016年“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活动对象之一为安排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在精神卫生机构免费接受长期治疗。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