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来源: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4083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宜昌市民政系统2016年“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宜昌市民政局
2016年1月28日
宜昌市民政系统2016年
“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民生领域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扶贫攻坚精准脱贫工作,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市民政系统继续开展“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16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开展“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作为一项进一步完善民政民生保障体系、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锤炼民政干部作风、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广泛筹集资金,整合各方资源,解决贫困地区最困难群众各类政策性以外的特殊困难和他们在日常生活、就医、住房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民生短板,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择贫而救、极贫重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范围
在巩固前两年帮扶成果的基础上,将全市24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未进行帮扶的170个村(见附件1)作为2016年帮扶单位。远安县、西陵区、伍家岗区和猇亭区自行确定帮扶对象。
(二)活动对象
1.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
2.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
3.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重点特殊对象。
(三)帮扶内容
1.安排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在精神卫生机构免费接受长期治疗;
2.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中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象,按照其本人意愿,愿意集中供养的,安排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愿意分散供养的,明确法定监护人,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保障正常生活;
3.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中居住危房的对象,动员到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或新建、改建其住房,改善居住条件;
4.为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家庭,按当地一般生活水准配齐日常生活必需品;
5.对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对象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帮扶。
四、实施步骤
活动从2016年2月份开始实施,至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确定对象阶段(3月底前)。各地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帮扶对象。帮扶村(居)委会提出拟帮扶特殊困难群众名单;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共同入户调查,填写《“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入户调查表》(见附件2),审核拟帮扶特殊困难群众对象;将调查核实的特殊困难群众对象及帮扶内容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中公示7天,将公示无异议的对象上报县级民政部门登记建档。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月)。县乡两级民政部门针对确定的帮扶对象实际情况,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县级民政部门印发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帮扶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将帮扶方案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示;组织实施具体的帮扶工作,完成帮扶任务的由责任人及时将帮扶完成情况报县级民政部门销号。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底前)。各县市区民政局组织对帮扶工作进行自查,对帮扶效果进行评估。市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履行民政部门核心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个率先”“两个进位”、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此作为民政部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兜底作用的具体举措。市局成立了“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定期地对各地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办。各地主要领导要拿在手上亲自抓,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务实作为,稳步推进。
(二)精准帮扶。各地要把开展“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作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帮扶对象确定、帮扶措施制定、帮扶时间安排、帮扶成效检验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本着极贫优先的原则,先行救助最困难、最需要帮扶的对象,严格对象审核审批程序,主动公开公示,对帮扶对象属于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的要进行备案登记。要制定个性帮扶措施,根据特殊困难群众不同困难需求,因户施策,差异化帮扶。既要捆绑运用民政社会救助、救灾、优抚、社会福利、慈善等各方面的政策,又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为特殊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各地要收集相关影像资料及1-3个典型案例,在每一阶段结束时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告市社会救助局,并填报《“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联系人:曹军艳,联系电话:6224243,13477862260。
(三)作风要实。各地在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要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沉下一线,走进困难群众家中,真心诚意的帮助困难群众,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特殊困难群众心中;要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解决急难和根本性的问题,不做表面文章;要做到清正廉洁,不优亲厚友,不吃拿卡要,深入基层要做到轻车简从,切实展现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附件:1. 各县市区帮扶村任务分配表
2. “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入户调查表
3. “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各县市区帮扶村任务分配表
(共170个)
单位:个
单位 | 建档立卡 贫困村 | 2014年已帮扶的特困村 | 2015年已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 2016年帮扶贫困村任务 |
合计 | 243 | 30 | 73 | 170 |
宜都市 | 18 | 1 | 4 | 14 |
枝江市 | 30 | 1 | 10 | 20 |
当阳市 | 24 | 1 | 5 | 19 |
远安县 | 15 | 3 | 15 | 0 |
兴山县 | 13 | 4 | 7 | 6 |
秭归县 | 47 | 4 | 8 | 39 |
长阳县 | 39 | 4 | 8 | 31 |
五峰县 | 24 | 4 | 5 | 19 |
夷陵区 | 26 | 3 | 8 | 18 |
点军区 | 7 | 5 | 3 | 4 |
附件2
“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入户调查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对象类别 | 健康状况 | 是否经办人员近亲属 | ||||
家庭人口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家庭情况 及困难原因 | ||||||
主要诉求 | ||||||
帮扶措施 建议 | ||||||
村入户 责任人 | 乡镇入户 责任人 | 县级入户 责任人 | ||||
附件3
“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上报时间:
县 市 区 | 计划帮扶情况 | 完成帮扶情况 | |||||||||||||||||||
计划帮扶村个数 | 计划帮扶户数 | 计划帮扶人数 | 累计帮扶人数 |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 散养五保重度精神病患者 | 散养五保痴呆傻、重残、不能自理对象 | 散养五保居住危房对象 | 低保五保优抚缺少生活用品对象 | 急难救助对象 | ||||||||||||
计划帮扶人数 | 已送诊人数 | 累计投入资金 (万元) | 计划帮扶人数 | 福利院集中供养人数 | 明确监护人人数 | 累计投入资金 (万元) | 计划新建危房数量 | 已完成新改建危房数量 |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 计划帮扶人数 | 已帮扶人数 |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 计划救助人数 | 已救助人数 |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 ||||||
合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