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对申请对象、材料、救助标准和方式等进行说明。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民政规〔2016〕3号)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对湖北省临时救助资格受理、申请材料、审批过程等进行说明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民政规〔2016〕3号)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对遭遇急难型困难的家庭(个人)、生活困难需要临时照料或救治的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直接先行救助,或口头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同意后先行救助,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先行救助。
关于全面开展贫困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0日]
对贫困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及范围、救助方式和办理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进行说明。
十堰市民政局、十堰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城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十堰市医疗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方式,其一,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其二,开展门诊救助。其三,实施住院救助。包括基本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关于协助开展未成年人复杂先心病和成人风心病手术救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资助标准:省慈善总会根据患者手术总费用和医保、农合报销、医院减免后的自付部分费用给予资助,每名患者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救助对象:辖区内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保的0-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复杂型先心病患者、18-65岁的成人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均可申请。
关于印发《宜昌市社会救助问责追责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2日]
领取一次性补偿费用的人员,在可分摊月数内,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将一次性补偿费提前用完,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或申请低保。
关于开展“杏林春雨”全市小儿脑瘫义诊筛查救助公益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资助对象:鄂州市属范围内所有2—18周岁贫困脑瘫患者 帮扶年限:2016年—2021年 救助人数:25名分批、分期实施 资助方式:手术患儿资助全部床位费、医药费、手术治疗费等 救治医院:项目北京定点医院
医疗救助的对象及政策标准如何?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大病定额救助标准为:“三无”对象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低保对象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低收入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大病定额救助资金一般以门诊(购药)卡形式发放。等
临时救助的主要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障报销和医疗救助部分以及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可申请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