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 对申请对象、材料、救助标准和方式等进行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民政规〔2016〕3号)
- 对湖北省临时救助资格受理、申请材料、审批过程等进行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民政规〔2016〕3号)
- 对遭遇急难型困难的家庭(个人)、生活困难需要临时照料或救治的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直接先行救助,或口头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同意后先行救助,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先行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 关于全面开展贫困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试行)
- 对贫困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及范围、救助方式和办理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进行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0日]
- 十堰市民政局、十堰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城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 十堰市医疗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方式,其一,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其二,开展门诊救助。其三,实施住院救助。包括基本住院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