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淮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改社改发〔2013〕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4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实施意见的通知
- 对市区户籍的帮扶对象投保住院护工服务险,每年保费95元,针对帮扶对象住院陪护需求实行补贴。包含:住院护工服务补贴100元/天,全年最高累计补贴60天;当年新患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10000元。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6日]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3]10号 -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资助。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及时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缴费资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9日]
-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发改社改发〔2013〕134号)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和《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90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徐政规〔2013〕1号
- 少年儿童、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门诊大病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难治性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型β-地中海贫血、恶性淋巴瘤、重症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病种。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