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以下十类人员:如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3日]
-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临时救助对象包括: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因遭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的救助标准、因突发疾病无家庭支持的个人,救助标准详见正文。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3日]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在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可按一次性给予1500元-15000元救助金,视困难情况和危急情形程度可相应提高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40%发放生活补贴,老年残疾人(60岁含以上)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其他残疾人按10%发放生活补贴,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其他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