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4303
为继续推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参合群众医疗负担,自今年起,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在实施新农合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基础上,将城镇居民纳入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今年4月,我市出台《铜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实施方案》,确定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保险业务,本着群众利益最大化、保本微利的原则,当年重大疾病保险基金补偿率不得低于97%,当补偿率低于97%,其低于部分分别划转入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重大疾病基金专户。重大疾病保险统筹基金从各区县当年参合(保)基金总额中提取9%,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今年我市重大疾病保险统筹基金约1.68亿元,其中新农合约1.6亿元,城镇居民医保约0.08亿元。
据悉,重大疾病保险基金分两部分使用,一是提取基金总额的85%作为重大疾病保险费,参合(保)群众因重特大疾病治疗,当次医疗总费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80%比例补偿,封顶线50万元;参合(保)群众医疗费按相应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当次 个人自付超过6000元的实行分段保险补偿,即6001元至30000元按50%比例补偿、30001元至50000元按55%比例补偿、超过50000元按60%比例补偿。二是提取基金总额的15%作为风险调节基金,用于因医疗补助政策调整后重大疾病医疗费补偿增加而导致重大疾病保险基金透支风险的调控。
此外,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滚动式补偿。参合(保)患者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齐全的,保险公司原则上实行即时结算,在3个工作日内补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