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韶关市2015年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 2015年残疾人生活津贴补贴标准为1200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800元/年·人。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 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残疾分级评定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需要进行重度残疾评定者,以及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评定结果要由副高以上医师签字,医生只负责病情的诊断,拟评定残疾等级。评定残疾等级由属地等级评定专家小组负责。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直属机关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 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的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段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在统筹区住院治疗公务员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在统筹区外转院转诊或异地急诊住院报销85%),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 山西启动新农合省级结算
- 山西将在太原、晋中等7个市和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0所省级三甲医院实行新农合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1日]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
- 2015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40万元(含大额医疗保险8万元)。住院起付线仍执行2003年标准,即三级医疗机构75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480元。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