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来源:韶关市残联 浏览次数:2993
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残疾分级评定
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卫生局、市直相关医院:
近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拟出台政策性文件,提高重度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部分残疾人打听到一些信息后,到当地残联或医院要求更改或提高原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个别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甚至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要求医生从轻度残疾改为重度残疾,严重影响办证的严肃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工作,确保残疾人残疾分级评定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核发残疾人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韶关市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专家小组
组 长:冯伟星
副组长:朱立英、梁燕
成 员:叶建洲、卢玮、骆志锋、黄巍
专家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科,办公室主任由骆志锋担任。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专家小组,并报韶关市残联办公室备案。
二、残疾程度的评定
(一)对于残疾特征明显,残疾程度较轻,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县级残联依照残疾标准,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由专家小组联合评定、签字;
(二)需要进行重度残疾评定者,以及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评定结果要由副高以上医师签字,医生只负责病情的诊断,拟评定残疾等级。评定残疾等级由属地等级评定专家小组负责。
三、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韶关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