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开展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1日]
关于开展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
申请的具体要求如下: (1)资助对象需深圳户籍、持深圳市第二代残疾人证(3岁以下儿童需市级医院诊断证明)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 (2)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3)家庭经济困难 (4)对深圳市低保家庭的贫困聋儿优先救助 (5)3年内没有享受过国家及省助听器资助项目 (6)没有享受过国家、省或深圳市相关人工耳蜗资助项目
广州市残联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的通知(穗残联〔2016〕129号)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6日]
面向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脑瘫、孤独症、肢体残疾障碍患者开展的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医疗康复项目(详见附件1)纳入我市残疾人康复资助保障范围,自2016年12月1日起,由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专项经费严格按照确定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资助标准给予支付。
贫困听障儿可获人工耳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申请人需要填写《“美好声波”基金听障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辅助支持文件,包括:听障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复印件),听障儿童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身份证),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听力学检查结果报告的复印件、影像学检查结果,即CT和核磁共振报告复印件等,然后
我市2.5万名残疾人获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8日]
提高了残疾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残疾人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被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大专每学年补助 4000元,本科每学年补助6000元,硕士及博士每学年补助80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增加至4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助从每人每月100元增加至200元,增加幅度100%。
广东完善救助机制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残疾人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分别保持在85%和75%以上,其救治医疗费不纳入各类医保机构当年总额预付结算指标之列。对于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支付后仍然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关于印发《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计划实施方案>部分救助项目资助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江残联〔2015〕18号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急性期住院治疗资助标准由每人5000元/年提高到每人6000元/年(上限)。
自闭症服务平台启动 自闭症诊断纳入医保报销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
国家基本医保新增20项可纳入支付范围的康复项目,6岁以下儿童的自闭症诊断访谈量表测评被纳入其
20项新增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等新增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