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楚雄州将调整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金标准和转外就医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城镇职工医保18种重大疾病患者,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尿毒症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0岁以上的老年人、医疗照顾人员、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仍按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佳木斯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崇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2015年修订)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参合农村居民因病住院或门诊就医、住院分娩的医药费用符合报销范围规定的,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给予补偿;高血压等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所列出的重大疾病的补偿,原则上不低于费用的70%,封顶线为15万;康复训练同样纳入住院基金统筹。住院补偿的起付线各级别不同,分别为150元、500元、800元。
关于调整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和高血压(II期以上含II期)准入特定病种门诊诊断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关于调整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和高血压(II期以上含II期)准入特定病种门诊诊断标准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保障收治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费用由其监护人或亲属承担;参保贫困家庭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无力承担的自付部分费用属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由民政和社会救助机构按规定给予救助。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42号)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42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15〕102号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将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困境儿童在定点医疗救助医院住院治疗,免收住院押金。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条件的,在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辖市由省和辖市儿童大病慈善救助资金按2:8比例救助,区由省、市、区儿童大病慈善救助资金按2:5:3比例救助。
临夏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临夏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
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6日]
阜新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做好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6日]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