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补贴审批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补贴审批指南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统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特殊困难补助标准。由省总工会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和劳模困难程度设定补助标准,一般每一补助对象年度补助标准为 2000—4000 元。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提供有关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学校证明、事故或灾情报告等相关情况及其原件复印件。
巴彦淖尔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救助对象中的城乡低保对象、 农村牧区五保对象、 城镇“三‍无” 人员 、 孤残儿童、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按不低于 55%‍的比例救助, 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5万元。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40%的比例救助,救助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
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医疗救助办理说明
晋中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项目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新农合大病保险主要针对因患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农民,保障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补偿之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二是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二次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0万元。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同意将2015年宜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5元。
桃山局举办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为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在全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为切实提高城镇居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积极性,5月16号,桃山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在桃山街举办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宣传活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5〕11号文件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8日]
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2015年我省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其中学生儿童(包括全日制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年度最低筹资标准由30元提高到90元,其他城镇居民个人年度最低筹资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