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3557
一、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二、设定依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1〕83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12〕208号),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广安市医疗服务价格》。
三、申请条件:享受特殊疾病门诊补贴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材料:特殊疾病门诊补贴证、有效费用收据(发票、费用清单或发药单或复式处方)、检查报告单、参保人员银行账号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广安区紫金街209号二楼医保大厅
六、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门诊治疗→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局报销→医保局审核后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拨付到患者的银行账户上。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内
八、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十、联系电话:0826-266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