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1日 来源: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浏览次数:4373
从5月1日起,山西将在太原、晋中等7个市和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等10所省级三甲医院实行新农合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届时将惠及群众1550万人。
山西省新农合省级结算工作将分两批进行,首批启动的7个市参合群众在首批启动的10所三甲医院住院,出院时即可享受医疗费用即时结报,避免了之前参合农民在省级医疗机构住院后因报销凭证不全等问题,多次往返于医院与参合群众所在地新农合管理中心之间。实行省级结算后,参合农民因病到省城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不需要再由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也不需要再回参保地报销,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其余属于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先由医院垫付,然后由新农合中心定期与医院结算,从而减轻了农民负担,简化了报销手续,更加方便农民就医。
预计7月启动山西其他市和所有定点医院,实现全省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