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 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的通知
-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实际,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病种及标准进行了调整。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 我市对2014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进行年度督查考核
- 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参保人数为132.19万人,应收保费2643.77万元。迄今考评时为止,全市已完成2014年理赔案4499件,赔偿金额2204.25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 关于提高市区医疗救助封顶线的通知
- 关于提高市区医疗救助封顶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 关于推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因疾病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除外。每份保险金额最高33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3000元(不含门诊治疗)。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