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慢性病申报服务指南
- 1、申报时间及评审时间 每年3月份为慢性病申报(含年审申报)时间,4月15日以前为慢性病评审时间。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条件 慢性病申请人需要到人社局服务大厅前台出示医保卡,经查询缴费是否符合慢性病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9日]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服务指南
- 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政策依据、办理对象、办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理地点、办公咨询电话等信息作出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9日]
-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依据、办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理点、办公咨询电话等信息作出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9日]
- 关于调整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要(慢性)疾病有关办理程序的通知
- 单位参保人员、随高校参保的大学生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申请资料可直接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不需单位盖章。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 荆州市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
- 救助对象:在荆州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相应急救医疗费用的患者。 救助条件: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