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将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归并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血友病病种的通知
- 将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归并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血友病病种范围,其治疗费用参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血友病病种报销政策执行。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8日]
- 关于印发《襄阳市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职工大病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结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职工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经办流程。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1日]
- 关于公布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待遇标准及2015年度缴费标准的通知
- 三级医院和转诊异地住院治疗在职职工为1200元、退休人员为1100元;二级医院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为800元,其他二级医院为6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为400元。 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范围:一类普通门诊重症慢性病14种,二类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6种。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 关于调整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恶性肿瘤住院起付标准和门诊报销范围的通知
- 荆州市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恶性肿瘤多次住院的,只需分别按我市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其他住院医疗待遇不变。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 我市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单同步即时结算
- 2014年,我市将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纳入医保重点工作之列,各经办机构密切协作,优化信息管理系统,简化经办服务流程,自5月起,实现了基本医疗费用与大病医疗费用同步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再不需个人垫支大病医疗相关费用,也不需持病历、票据等到保险公司来回签字报销。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