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
-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一、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大病保险实施精准保障。全市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前,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各报销费用段报销比例按下列办法过渡: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暂设定为1万元,其中,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低于1万元的区,按原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 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及特殊病种的通知
- 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将血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患血友病的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确认后,每年60000元以内的专科药品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办法报销,超过60000元以上部分按大病保险办法报销。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 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救助;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救助;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