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株洲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 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募集社会资金、安排财政资金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大病保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依法依规逐步提高参保大病患者的住院合规医疗支付比例和支付额,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均是临时救助的对象。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准确界定医疗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规范医疗救助内容和标准。医疗救助采取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特慢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等方式。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 怀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置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200元、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由大病医疗互助费支付,大病医疗互助费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对部分病种实行按单病种费用包干结算管理的通知
- 单病种费用包干结算按照“费用包干、定额结算、超支不补”的原则进行。第一批实行单病种费用包干结算方式结算的病种及费用标准见附表。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患附表所列疾病(无合并症或有合并症但不需同时治疗)的参保人员时,凡采用了附表中所列治疗方式治疗的,其医疗费一律按单病种费用包干标准结算。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