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家庭对象是指因突发终末期肾病、重症肝炎、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个人对象是指因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户籍的以下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采取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三种方式。
我州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实施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7日]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贫困人口参保率、大病救助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大病患者、特殊慢性病门诊患者的医疗费用通过新农合补偿、医疗费用减免、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等保障后,医疗费用报销和补助比例平均达80%以上,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把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纳入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医疗保障项目的政策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医疗救助帮扶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具体措施包括:提高报销水平;实施大病保险;分类实施救治;加大减免力度;控制医疗费用;加大救助力度。
湘潭重点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在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中,要制定出台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促进养老、医疗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如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和养老结合的政策措施;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统筹“医养结合”型养老工作,并建立“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府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怀化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怀化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对特困人员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