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下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含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含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大病保险费用;意外伤害门诊费用;生育医疗补助。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 办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加强医疗救助,切实改善病人生活质量。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费用及相关诊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民政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以及艾滋病致孤儿童实施关怀救助,救助额度原则上大于大病救助额度。
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介绍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0日]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9日]
全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补偿政策,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8000元,对新农合补偿后由参合农民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8000元以上的给予大病保险补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年度多次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累加计算)。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参保人员住院须首先自付一定费用段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累计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自负段如下:三级医院 900元,二级医院700元 ,一级及以下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再次住院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100元外其他医院均为300元。
衡阳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属于救助范围的城乡特困居民,因患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以致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政府给予适当救助。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个人享受医疗救助原则上一年一次,个人享受补助金额一般不得超过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0年10月30日]
大病医疗互助用于解决参保职工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至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问题。参保职工当年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疗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至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10%的费用,余下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在筹集的大病医疗互助费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