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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株洲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株洲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8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议决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脱贫奔小康为首要任务,以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为努力方向,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抓好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四个脱贫一批”,集中力量做好“十个到村到户”,突出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纯农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清零、农村留守问题“三件实事”,确保2017年全市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市以2017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高于贫困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村摘帽;炎陵县、茶陵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贫困县摘帽。

(二)年度目标

2015年,全市减少贫困人口5.16万人,实现城市5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6年,减少贫困人口4.98万人。2017年,剩余7.4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94个贫困村以及炎陵县、茶陵县2个贫困县摘帽。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内外兼顾,以内为主。各级各部门既要充分履行扶贫工作责任,更要注重激发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脱贫内源动力,帮助他们通过自力更生摆脱贫困。

(二)坚持条块并举,以块为主。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参与,县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扶贫主体作用,通过汇聚行业力量、整合部门资源推进扶贫开发。

(三)坚持点面结合,以点为主。以炎陵县、茶陵县以及194个贫困村为扶贫攻坚重点,通过区域发展以点带面实现整体脱贫。

(四)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把抓扶贫与稳增长、奔小康、促改革结合起来,调动多方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全方位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四、工作任务

(一)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各级各部门要在2015年9月-10月全面开展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一进二访”活动,把贫困对象进一步摸清,把困难家底进一步摸实,把贫困原因进一步核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档,市县乡村信息平台共建共享,利用建档立卡成果做细做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统计局)

(二)驻村帮扶到村到户。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包5个贫困村、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包32个贫困村的基础上,由县市领导挂帅,组建157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包其余贫困村,实现194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要因村派人选优派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做到“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工作驻点两脱离,脱贫队员才撤离”。各县市要按照每个贫困村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安排扶贫资金。帮扶要对口到户,确保贫困户精准脱贫。(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基础建设到村到户。强化行业扶贫责任,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贫困村延伸、向薄弱环节倾斜、向更高标准迈进,确保贫困村公路建设、饮水安全、公共文化服务、电力、通信、互联网、环境治理考核验收达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国网株洲分公司、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四)产业发展到村到户。因地制宜发展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专业合作社,落实一套帮扶机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家庭经济。其中炎陵、茶陵两县每年要扶持2个以上重点扶贫产业项目,推进罗霄山片区规划的产业项目,其他县市每年要支持1个以上重点扶贫产业项目,每个重点产业项目年投入不少于500万元,覆盖不少于1000户贫困户,力争人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上级财政扶贫资金70%以上要按照要求用于发展产业。大力推广电商扶贫、金融扶贫等新扶贫开发模式,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地税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市扶贫办)

(五)教育培训到村到户。抓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决不让一名学生因为贫困失学或辍学;落实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增加贫困子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对贫困户的劳动力免费进行职业培训,炎陵、茶陵籍“两后生”按扶贫政策执行,其他县市区籍“两后生”由各县市区财政按照每年2000元的标准连续补助两年,按照上级要求确保贫困村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贫困户的劳动力熟练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建局、市扶贫办)

(六)创业就业到村到户。建立健全纯农户大学生和贫困户的劳动力就业帮扶机制,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组织企业为纯农户大学生和贫困户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扶持、小额贷款,依法依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促进自主创业;帮扶纯农户大学生和返乡青年发展优质特色产业,确保纯农户大学生就业清零,为返乡青年创业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

(七)危房改造到村到户。对贫困无房户和居住在C类、D类危旧土坯房无能力建房贫困户,要按照《株洲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株办发〔2015〕11号)要求,认真落实补助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省贫困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百村示范”工程相关要求,到2017年,全面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贫困人口住房有保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

(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按照先易后难、不断完善的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户依法进行易地移民搬迁,自然村整体搬迁,小规模自然村撤并。加强生态移民搬迁项目调研,科学制定规划方案,按照环境承载能力选好迁入地点;依法保证移民户在户籍、土地、就业、税费、选举权等方面的权益,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等制定和落实搬迁措施;积极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移民局、市民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市扶贫办)

(九)关爱留守家庭到村到户。扶贫干部以及村支两委干部要通过“一进二访”全面摸清农村“三留”人员情况,制定和落实关爱农村妇女、儿童、老人的实施方案。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思想、生活、心理、情感,维护其合法权益;落实留守儿童“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动员行业部门、社会各界提供和筹措爱心经费,切实解决“三留”人员的实际困难;建好农村幸福院,完善设施条件,提供健康保健服务,让留守老人安享幸福和谐晚年;结合产业发展到村到户,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回乡创业,减少留守家庭。(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计生协、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市慈善总会)

(十)民生保障到村到户。对农村深度贫困且丧失劳动力的低保户、五保户应保尽保,努力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保障标准,确保这类贫困人口兜底脱贫;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募集社会资金、安排财政资金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大病保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依法依规逐步提高参保大病患者的住院合规医疗支付比例和支付额,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扶贫责任。市、县、乡党政一把手是扶贫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和协调落实。县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扶贫主体责任,把落实减贫指标和减贫成效作为中心工作,把扶贫项目建设好,把脱贫任务完成好。炎陵县、茶陵县要争取重点项目更多地进入国家、省“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实现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区域发展带动扶贫攻坚。市直单位要认真落实行业扶贫责任,把扶贫规划贯彻到行业规划和工作中去。强化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大力倡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机制建设。建立结对帮扶全覆盖、整体脱贫大包干,村村都有工作队、户户都有干部帮的精准扶贫“四包”责任制。市委包茶陵县、市人大包株洲县、市政府包炎陵县、市政协包攸县、株洲军分区包醴陵市,市直单位分别包一个乡镇,县直单位包一个村,市、县、乡组织干部结对帮扶所包村的所有贫困户。市几套班子要指导、督促所包县市以及相关市直单位制定和落实脱贫举措,市直单位要督促、帮助所包乡镇制定和落实脱贫举措,县直单位要督促、帮助所包村制定和落实脱贫举措。全市要通过落实“四包”责任, 激发脱贫内源动力,实现片区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摘帽脱贫目标。

(三)强化扶贫投入。加大项目投入,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全市贫困村驻村帮扶、农村土坯房改造、扶贫攻坚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与贫困规模相适应的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以扶贫成效作为资金分配导向,激发工作动力。加大金融投入,扩大贫困户授信面,增加小额贷款额度。加大社会投入,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和爱心捐助平台,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加大自身投入,鼓励和引导贫困村、贫困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投入。

(四)强化队伍建设。市、县要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扶贫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对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行业部门要配备作风实、能力强的干部落实行业扶贫任务。驻村帮扶后盾单位要选派能吃苦、能担责的干部担任工作队长和队员。各乡镇要明确工作机构,扶贫任务重的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加强村支“两委”班子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

(五)强化扶贫宣传。要制定扶贫攻坚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扶贫开发工作政策和实施精准扶贫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要开设专栏,做好政策解读,注重典型引领,推出深度报道,刊播理论文章和评论言论,引导社会更加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践行友善”的优良美德,营造扶贫开发攻坚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考核验收。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督查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时序进度和目标任务实行“两月汇总、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督查情况和考核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鼓励,对措施落实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予以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市直牵头部门要对照责任清单在2015年11月底以前制定单项实施方案并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附件:1.2014年底株洲市贫困村、贫困人口分类到县情况

2.2015—2017年株洲市贫困村、贫困人口减贫计划


附件1

 

2014年底株洲市贫困村、贫困人口分类到县情况

单位:人

县  别

总村数

贫困

村数

贫困

农户

贫困

人口

扶贫

人口

扶贫低保人口

低保

人口

五保

人口

贫困

发生率

荷塘区



1212

1918



1691

227


芦淞区



1935

3177



2756

421


石峰区



784

1353



1293

60


天元区



1953

3390



2442

948


云龙区



973

1257



1117

140


株洲县

248

13

11001

11988

734


11209

45

6.24%

醴陵市

370

20

11816

31775

4530

210

27017

18

6.97%

攸  县

286

15

13147

28390

5375

3583

19037

395

4.03%

茶陵县

368

80

21873

69900

45093

21658

3035

114

13.52%

炎陵县

201

66

8162

22368

16316

2370

3672

10

13.85%

合  计

1473

194

72856

175516

72048

27821

73269

2378

6.01%


附件2

 

2015—2017年株洲市贫困村、贫困人口

减  贫  计  划

县(市)

2014年末农村户籍人口(人)

2014年末贫困人口(人)

2014年末有贫困人口的乡镇(个)

2014年末贫困村(个)

2014年末有贫困人口的村(个)

2015年计划减 贫人口数(人)

2016年计划减贫人口数(人)

2017年计划减贫人口数(人)

炎  陵

158930

22368

16

66

201

6000

6000                           

10368

茶  陵

544157

69900

20

80

368

20000

15000

34990

株洲县

307520

11988

14

13

248

3000

4494

4494

醴陵市

912274

31775

32

20

370

5834

12971

12970

攸  县

697138

28390

21

15

286

5700

11345

11345

市五区

302988

11095


0


11095



合  计

2923007

175516

103

194

1473

51629

49810

74167

备注: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2013年底贫困人口206020人为基础数据,建档立卡的五保人口为16岁以下失亲儿童少年。2.五县(市)共有107个乡镇(场),其中炎陵县青石冈林场、茶陵县汉背办事处、醴陵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株洲县凤凰山林场无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