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柳州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3)
-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年72元,按医保年度一次性缴纳,在缴费所属年度内有效;退休人员每人一次性缴纳1440元,终身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大额统筹金支付范围为:符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但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5日]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南宁市健康惠民工程的通知
- 以早诊早治为重点,对各城区和宾阳县、隆安县鼻咽癌、肝癌高发年龄居民开展联合筛查,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进行随访复查,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提高鼻咽癌、肝癌治疗效果和患者生存质量。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2日]
-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列入我市玉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病种暂包括下列21种:各种恶性肿瘤(含非放、化疗和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含非透析治疗和透析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充血性心衰;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肝硬化等。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参保(合)人员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中。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一个年度的报销起付线,上不封顶。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1日]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普通门(急)诊: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由参保个人自理。在门诊发生的下列医疗费可纳入门诊统筹医疗:1.慢性病;2.重大疾病:各类恶性肿瘤(治疗期)、血液透析等;3.特殊治疗;4.急诊留察。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每次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职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人先负担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