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6日]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贫困地区覆盖,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一户一扶、一人一策、一病一方”的办法,落实精准帮扶,逐步降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医疗支出负担。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加强医疗康复保障。整合保险、应急救助及慈善援助等资源,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对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按规定将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常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部分检验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重点调整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强化政府办医职责,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报销比例等予以政策性倾斜,稳步提升贫困人口、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