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增加恶性肿瘤病种的通知
- 我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增加恶性肿瘤病种。恶性肿瘤病种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8000元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 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限额标准的通知
- 我地区城镇职工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既: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5万元以上至20万元(50001元至200000元)以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大病医保本地住院95%、转院90%的报销比例执行。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2日]
- 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自治州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各县市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 吐鲁番市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
- 凡已参加各区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均属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补偿范畴,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按照5%提取,并按照分段累进法进行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15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克州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克州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