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解读《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
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服务对象:患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用药治疗)、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等六种疾病的参保人员。 申报材料:1、门诊慢性病专家《鉴定表》一份;2、医保卡复印件一张、个人登记照两张;3、疾病诊断证明、近两年出院小结(加盖医院诊断公章);4、慢性病大型诊断检查(病检)结果等材料。
优抚对象可以享受哪些优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现役军人凭《现役军人证》在江门市范围内的医院看病优先,免收门诊挂号费;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江门市范围内的医院看病优先,免收门诊挂号费; 烈属凭《抚恤优待金领取登记证》在江门市范围内的医院看病优先,免收门诊挂号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手续或不属于异地急诊的,省内的先由个人自付20%,省外的先由个人自付25%,且个人先行自付的部分费用,不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二次补偿的支付范围。
朔州社保出新招 人民生活有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建立了特大病保障基金,使特大病病人年度报销最大额达到了86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范围扩大为19种;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
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7日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采取“病种”和“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费用过高、自付费用难以承受的前七类救助对象给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景德镇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起付线暂定为10000元;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补偿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补偿60%;10万元以上补偿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基本医疗保障年封顶线为10万元,全市参合农民患大病最高可获得35万元的医疗补偿。
九江市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参合农民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起付线为上年度九江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定为9000元)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试行)的通知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一)9500元以上至2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0%; (二)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55%; (三)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60%; (四)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70%。
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