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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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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特困户五保户新农合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门诊重症慢性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对象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用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具体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救助方式包括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

临江市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日前,临江市依托乡镇(街)民政办和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统一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受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申请和申请人难以确定管理部门的救助申请,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送、转办转介流程,建立化解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

关于印发《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抚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超千万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014年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筹资额为人均29.5元,实行市级统筹,参合农民不需另外缴费。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22种重大疾病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20种门诊重症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60%。 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36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10元。全市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60%。

零至6岁特殊儿童可接受救助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救助对象及要求: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6岁,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且家庭成员能配合康复的脑瘫儿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及提高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及提高待遇的通知

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卫生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诊(院)诊治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参保人经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转诊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参保人应在就诊之日起60日内,凭《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转诊(院)审批表》、门诊病历、有效医疗费用票据、治疗费用清单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回到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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